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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冬季预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

作者:衡水市振华小学 来源:www.hszhxx.com 发表时间:2018-1-18 浏览:次  百度一下
衡教安〔2017〕1号
 
 
衡水市教育局
关于冬季预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
 
各县市区教育局,工业新区社发局、滨湖新区教委,市直各学校、幼儿园:
2017年1月2日下午19时20分,阜城县崔庙镇大息庄村发生3名儿童溺亡事故。此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冬季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生命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。
    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单位、学校(幼儿园)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,严格落实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一司函〔2016〕8号)文件精神。要像重视预防夏季溺水一样重视预防冬季溺水工作,把预防学生冬季溺水工作作为冬季校园安全的首要任务来抓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责任,加大工作力度,落实工作措施,确保工作实效。
二、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防范意识。各单位、学校(幼儿园)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冬季溺水事故的专题安全教育活动,要通过安全课、主题班会、墙报栏、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;要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学生,告知河流、池塘滑冰玩耍的危害性,明确要求学生严禁在上下学途中、节假日期间到河渠、池塘等水域滑冰玩耍,主动远离溺水危险;教育孩子学会科学有效的自护、自救方法,预防冒然施救引发更大危险。
三、加强家校沟通,落实监管责任。各学校要通过短信、飞信、印发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、召开家长会等形式,及时告知家长冬季溺水事故的严重性、危害性,要与家长签订预防冬季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,做好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的复印发放、回执回收保管工作,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。明确家长监管责任,增强家长安全意识,加强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,家校合作,共同做好预防冬季学生溺水工作。
四、齐抓共管,扎实做好预防学生冬季溺水工作。各单位、学校要认真排查本地区、本校周边危险水域,及时与水域管理部门、社区、村庄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中小学生、幼儿的生命安全,预防事故发生。要提请所在县市区(街道)政府(管委会)进一步落实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,督促水域管理部门、社区、村庄等在河边、湖边、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,在危险水域增设护栏或防护网。
各学校要将预防溺水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学校各部门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,明确职责分工,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,将防溺水家庭联络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,经常提醒家长落实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,要有联络记录,有家长反馈承诺,做到家庭、学校各负其责。 有条件的学校还要组成志愿者队伍,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防,发现有滑冰的学生要及时劝阻、制止,并将情况通报给家长和学校,共同做好防范、教育工作。各单位学校要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学校、幼儿园,督促学校、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,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要立即开展工作,抓好贯彻落实,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衡水市教育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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